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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氣生活

> 無菸世界

​日本菸商臺南設廠,臺灣是最大輸家

一年前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發現日本菸商在中央及地方政府護航,加上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刻意低調不作為的情形下,已核准在臺南建廠。民間團體對媒體揭露此事後,亦前往行政院陳情,並向監察院舉發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等失職,監察院並於2015年12月2日對此提出嚴厲糾正,沒想到在政黨輪替後,菸商仍積極運作,而財政部竟漠視人民聲音,已於今年7月核發營運執照。日本菸商以旋風之姿,在部分官員自以為的「反菸不商」的護航下,成功在臺登陸設廠、取得營運執照,表面上臺灣成功招商,但事實上我們全盤皆輸。
2016-09-01

讓下一代遠離菸害,杜絕菸商廣告及促銷

董氏基金會分別接獲來自不同菸廠及酒廠的員工爆料,菸商為促銷新菸品,竟舉辦員工購菸競賽活動,不僅違法以批發價優惠員工,還公然獎勵蒐集菸包內的錫箔紙換贈品。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應嚴懲違法菸商、菸害防制全面修法,讓我們的下一代遠離菸害!
2013-08-02

顧人怨的稍傻一族

會吸菸的人看起來真的比較瀟灑嗎?吸菸到底是聰明的選擇,還是錯誤的決定? 雖然菸害防制法有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定,但是在私人公司的辦公室裡,仍然隱藏著許多癮君子,當他們被問到為什麼會吸菸時,總是會有說不完的理由,有人會說,他吸菸的樣子看起來比較瀟灑,不過依我看來吸菸者應該是比較「稍傻」才對吧!
2010-03-28

百毒菸為先

經研究發現,會吸食毒品的人,之前一定會吸菸,所以青少年千萬不要小看吸第一支菸所帶來嚴重結果。從藥物濫用的入門與成癮物質共患性的研究上,能夠清楚的了解癮君子為何會很快和毒品發生關係。更有助於「預防」毒品濫用的問題出現,相信「預防」是最根本的治療方法。科學界將成癮疾患視為是一種生物行為疾患(bio-behavioral disorder),意思是說,患者對於某一種(或多種)物質使用的控制能力失調,一旦開始吸菸就會一輩子陷入是否繼續吸菸?或是想不想戒菸的問題?做矛盾的掙扎。
2010-03-28

在美告菸商,刻不容緩

就趨勢來看,以地方政權為單位在美國地方法院向菸商提出訴訟、要求損害賠償,不但是國際潮流,更是有擔當的政治家應盡的責任。在美國地方法院向菸商提出訴訟,已經是一種國際潮流的趨勢。因為美國憲法賦予外國政府在美進行訴訟的法源依據,並且菸商因遭訴訟而敗訴賠償的案例屢見不鮮。菸商其實最怕的就是菸害的訴訟,因為一旦敗訴,所理賠的金額都足以讓它倒閉。
2010-03-28

正視大專院校菸害防制問題

要使校園「無菸化」,校園內的行政文化、權力關係、教職員的自我意識,都要一併考量, 而法規的落實執行,更是掃除障礙的最大關鍵。 在菸害防制法中,對於在學校的吸菸行為有相當明確而嚴格的規範。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一款規定在學校除了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在第14條中對於學校中的圖書室、教室、實驗室更明確規定不得吸菸。目前,在教育部的配合宣導之下,各國中小與高中職基本上執行菸害防制法規定的程度已相對上令人滿意。然而,到目前為止,各大專院校違反吸菸管制條例相關規定的情形,仍相當普遍而嚴重。
2010-03-01

推動菸害防制法 一步一腳印,堅持修法,絕不妥協!

1988年,董氏基金會在已故的嚴道董事長帶領下, 與主婦聯盟、新環境、消基會等21個民間團體, 籌組「中華民國拒菸聯盟」, 並由聯盟提出「菸害防制法草案」,公開要求政府立法, 以堅定的決心,展開菸害防制的歷程。 1989年,亞太各國反菸組織響應董氏基金會的呼籲,齊聚台北成立跨國的「亞太地區拒菸協會」(Asia Pacific Association for the Control of Tobacco,APACT),宣示結合各國的力量,推動各國菸害防制的立法。1991年,行政院通過「菸害防制法草案」,隨即送請立法院審議,但因菸商的強大勢力,法案於立院一讀通過後即陷入膠著。
2010-03-01

縣市府在美提起菸害訴訟之正當性

由消基會等17個民間團體發起,促請台北市議會通過提案,以建請台北市政府對美國國際菸草公司提起菸害訴訟的行動,最後台北市議會通過提案,請台北市政府5月前研議評估並向議會提出報告。
2010-02-01

調高菸價,造成走私猖獗?

世界衛生組織(WHO)實證報告指出,促成癮君子戒菸、減少菸品消耗量及降低青少年吸菸率最有效的方式有二,即「落實無菸環境」與「大幅提高菸價」。台灣為因應WHO兩個有效降低吸菸率的控菸政策,行政院在今年10月30日通過調漲10元菸品健康福利捐,且將法案送立法院審議,但菸商隨即釋放「增加10元菸捐會造成走私猖獗」的論述,企圖阻撓修法。
2008-12-01

室內工作場所將全面禁菸,貴公司準備好了嗎?

從明年1月開始,菸害防制新法第15條明定:「3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提醒雇主,未來3人以上公司,室內要全面禁菸,且不得設置吸菸室!    台灣現行的「菸害防制法」11年前通過,並在1997年開始施行;該法案對公共場所禁菸有初步而明確的規範,但對私人職場的禁菸措施幾無規定。現行的菸害防制法,自1997年執行後至2007年通過新法的10年間,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了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同時全球超過50個國家或行政區,紛紛立法執行「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政策;面對全球菸害防制工作的迅速推展,台灣直到2007年6月15日在立法院才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法案並訂18個月的緩衝期,至 2009年1月11日開始執行。
200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