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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重大失誤後,怎麼提升醫療品質

出處/ 2003年1月/第2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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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重大失誤後,怎麼提升醫療品質

近來不斷發生醫療重大失誤事件,像是台北縣北城醫院護士打錯針和屏東縣崇愛診所給錯藥事件,造成民眾對醫療安全的恐慌,以及對基層醫療體系的不信任。北城和崇愛絕非單一事件,只是醫療安全問題的一角,值得深思。提升醫療品質的動力,應該來自於醫界自省的力量,可是目前主要是依賴主管機關的醫院評鑑制度。

 

現在對醫院的評鑑,主要是集中於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以及地區教學醫院,對於小型地區醫院及診所,則是以輔導為主,只有一年實行一次的督導考核,考核的內容又限於行政考核,像是開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藥師、護理人員證書、調劑室考評等,並不涉及醫療業務的考核,因此對於臨床實務無法確實把關。此外,醫院評鑑制度雖是行之有年,已經步上軌道,但也僅止於三年考核一次,期間並沒有任何的追蹤機制。

 

建立醫院評鑑制度的本意,是藉此推動各型醫院自我改善的動機,衛生署的政策方向是對的,但就評鑑內容而言,應該立即將評鑑內容改為對醫療過程及醫療結果的評估,將定期考核改為不定期考核,且將考核意見回饋醫院,確實督導醫院改善,而且應將評鑑結果公開。此外,醫療臨床作業應能讓民眾有十足知的權利,能夠參與醫療、決定醫療。病人的參與將是促使醫院改善的最大動力;若只是將評鑑視為專業或是機密,改善的幅度恐怕有限。

 

北城與崇愛事件,都是藥品失誤的事件,保障用藥安全,應是當務之急。台灣全省約有兩萬多家基層診所,基層醫療是第一線,業務單純,以門診與用藥為主,處方用藥依法應提供藥名、藥量、用法、作用、注意事項等,這些在大型醫院已經明確實施,但是小型醫院仍然闕如;專業調劑的落實是另一個問題,即使藥事人員不足,依法也不得任由其他人員擅自調劑,才能給病人最基本的保障。主管機關應盡快普查用藥及專業調劑相關規定,只要能做到這兩點,即能大幅改善基層醫療品質,保障病人安全,否則,病人連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何能奢談「大病看大醫院,小病看小醫院」,以及建立「家庭醫師制度」、「轉診制度」。

 

「誠實面對問題」,務實改善,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良策。主管機關毋須高談,亦毋須掩飾,否則,相關的醫療失誤仍將一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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