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就要投票了!11月24日,大選綁公投,到底該怎麼投?最多可以領到15張選票,但自己到底該領幾張?除了熱門的縣市長選舉外,還有哪些關乎自身的民意代表需要我們投票選擇?10大公投案又是哪些議題及內容?本次的懶人包以圖加文教你搞懂!
投票時間: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投票資格:地方公職人員→20歲以上公民。公民投票→18歲以上公民。
投票方式:領地方公職人員選票→投票→領公投票→投票。
開票方式:地方公職人員先行開票,再辦理公投開票。
該領多少選票呢?
戶籍在哪,關乎你領多少票投多少票。
★直轄市+三市→領3張選票:選出市長、市議員、里長
直轄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
三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其他13縣→領5張選票: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代表、村里長
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
★六山地原住民區→領5張選票,選出市長、市議員、區長、區代表、里長
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鄉、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高雄市桃源區、高雄市茂林區
公投10法案,投些什麼?
此次選舉將進行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此次選票將以白色選票印製。領到每張選票後,在同意或不同意的欄位蓋上選票章,針對文字描述民眾應看清楚。有些民眾有疑問,可以只領部分公投票嗎?可以,只要告知選務人員即可,但事後不能要求第二次領票。所以民眾在進行領票前要審慎思考。
★此次公投怎樣才算通過呢?
此次公投如何算通過呢?當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高於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該公投案即為通過。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主文如下:
案名 | 主文 |
第7案 |
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
第8案 | 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
第9案 | 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
第10案 |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
第11案 |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
第12案 |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
第13案 | 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
第14案 |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
第15案 | 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
第16案 | 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
就公投主文的字面意義,你了解內容是什麼嗎?
看看公投轉播正反方的陳述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場次 | 時間 | 轉播位置 | 正方 | 反方 |
1 | 11月3日(六)14:30-15:30 | youtube回顧 | 游信義 | 簡至潔 |
2 | 11月5日(一)15:30-16:30 | youtube回顧 | 許牧彥 | 陳思豪 |
3 | 11月8日(四)17:00-18:00 | 中視 | 裘佩恩 | 許秀雯 |
4 | 11月14日(三)15:30-16:30 | 公視 | 郭大衛 | 潘天慶 |
5 | 11月19日(一)15:30-16:30 | 華視 | 游信義 | 莊喬汝 |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公投這麼多,重點是什麼?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已侵害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應於2年內修正或制度相關法律。」以上這段話的意思即為:台灣在2年內同性即可結婚。
★那麼公投案的第10、12、14案有什麼差別?
差別僅在於是否讓同性婚姻的制度建立在民法裡面,或者成立專法。
同意同性婚姻在民法裡成立:第10案投「不同意」,第14案投「同意」。
不同意同性婚姻在民法裡成立:第10案投「同意」,第14案投「不同意」 。
同性婚姻的法律保障需另立專法 ,於第12案中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票。
以上整理供民眾參考,本篇會持續更新,各辯論會連結會陸續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