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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成長配方含添加糖,不適合作為幼兒乳品或牛奶的替代品

出處/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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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成長配方含添加糖,不適合作為幼兒乳品或牛奶的替代品

幼兒成長配方(俗稱「3號奶粉」)標榜「銜接母乳、延續母乳保護力」,許多家長因而在孩子滿1歲後選擇。董氏基金會提醒,幼兒成長配方非乳品,且糖分高,不可因此取代乳品及天然食物的攝取。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指出,《2025–2030美國飲食指南》強力主張:0~4歲幼兒應完全避免攝取添加糖,5~10歲亦不建議攝取。然而,市售幼兒成長配方普遍含有果糖、蔗糖、葡萄糖、葡萄糖漿、玉米糖漿等添加糖

飲食偏甜,孩子易養成嗜甜習慣

董氏基金會許惠玉主任表示,幼兒正值感官與進食能力發展的關鍵期,若過度依賴此類口味偏甜且味道單一的配方,不僅容易讓孩子養成嗜甜習慣、增加糖上癮風險,更會使其因習慣了高甜度的人工刺激,導致長大後對清淡的天然原型食物失去興趣,進而不願嘗試健康的天然食材。

液態食物讓幼兒難以鍛鍊咀嚼能力

此外,孩子應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來滿足成長所需的各項營養,並在咀嚼、吞嚥固體食物的過程中,體驗多樣化的食物風味,同時透過餐具使用,增進齒顎及口腔肌肉的統合發展,有助於獲得情緒上的滿足、培養進食的樂趣。

若長期以缺乏顆粒與纖維的液態成長配方取代正餐,將使幼兒失去鍛鍊咀嚼能力的機會,影響進食技巧的建立,使其陷入不願嘗試不同質地食物、營養不均與進食能力遲緩的惡性循環,因此家長應審慎評估並避免提供。

幼兒成長配方「非乳品」,無法取代每日所需乳品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2022年「幼兒成長配方使用調查」353份有效樣本,發現高達81%家長「誤以為幼兒成長配方屬於乳品類」

幼兒成長配方外觀雖類似奶粉,產品包裝上多會標示「幼兒成長配方」、「營養成長配方」等文字,但實際上幼兒成長配方「並非乳品,亦無法取代幼兒每日所需的乳品攝取」。然而,根據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近七成(66%)幼兒攝取幼兒成長配方,這之中超過七成的孩子每天飲用1至3瓶(一瓶以240mL計算)。

家長選擇的主要原因依序為:認為添加營養素能幫助成長(57%)、作為1歲前嬰兒配方的延續(43%),擔心副食品量吃不夠/吃不飽(28%)、擔心副食品內容不夠營養(25%)等,可見家長認為幼兒配方是一種確保營養的保險手段與慣性。

對此,許惠玉主任澄清,WHO與聯合國兒童基金建議幼兒滿1歲起,可開始正常飲食,應均衡攝取全穀雜糧、蔬菜、水果、乳品、豆魚蛋肉及油脂堅果等6大類新鮮食物,即可滿足成長所需的營養、膳食纖維及植化素。其中,乳品類建議1~6歲幼兒每天攝取2杯(共480 mL)乳品(鮮奶、保久乳、優酪乳或全脂乳粉皆可),不必捨近求遠讓幼兒接觸可能會引發不良飲食習慣的幼兒成長配方。

「幼兒成長配方」非成長必要的常規食品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黃孟娟理事長提醒,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歐洲小兒腸胃肝病與營養學會(ESPGHAN)及美國兒科學會(AAP)等多項國際權威指引指出,對1~3歲健康幼兒而言,市售「幼兒成長配方」並非成長過程中必要的常規食品,亦缺乏在均衡飲食基礎上能帶來額外健康益處的科學證據,只要透過均衡多樣化的固體食物,並搭配適量的乳品,即可滿足此年齡層幼兒的營養需求。幼兒成長配方最多僅能在特定營養素攝取不足時,作為輔助性的選項之一。

關心社會議題的林佳韻前律師也分享自身經驗表示,身為母親,觀察到一歲多的孩子,不僅熱衷學習使用吸管或杯子,對於嘗試保久乳或優格等新食物的味道,也展現高度接受度。因此,把握此階段,放手讓孩子自行進食天然食物,不僅能順利戒除奶瓶,也有助於培養自主進食能力,降低偏食情形,讓家長不再需要追著餵食或擔心孩子飲食不均衡。

依賴幼兒成長配方5隱憂

董氏基金會再次提醒,幼兒滿1歲起即可開始以正常飲食為主,幼兒成長配方並非必要的補充品。若長期攝取,可能帶來以下影響:

1.額外攝取過多精緻糖,增加慢性疾病風險,甚至糖上癮。

2.易養成嗜甜口味。

3.影響孩子未來對健康食物的接受度,不習慣健康食物的風味和口感。

4.妨礙幼兒咀嚼能力發展。

5.1歲前的嬰兒配方食品(註)與市售鮮乳皆有明確且嚴格的規範,且根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不能廣告、促銷。介於兩者之間「幼兒成長配方」為一般食品的管理,規範相對寬鬆,產品品質差異較大。

幼兒成長配方應標示「不適合作為幼兒之牛奶替代品」

董氏基金會與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呼籲:衛福部應針對1歲以上幼兒成長配方積極作為,強化產品標示規範,明確揭露「添加糖含量」及加註「醒語」。美國兒科學會(AAP)建議──幼兒成長配方不應標示為配方,以免誤導家長,應該標示如飲料,並且不應該與嬰兒配方食品擺放在相鄰的貨架上;亦可參考紐澳等國針對植物性飲品的管理方式,要求相關產品於包裝明確標示如:「不適合作為幼兒之牛奶替代品」;加強向家長宣導,強調幼兒應均衡飲食、攝取天然健康食物,並清楚說明幼兒成長配方並非乳品,協助家長為幼兒飲食把關。

註: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需經過食藥署查驗登記(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1763&r=471610797),除了需遵循一般食品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還需依照國家標準CNS-6849、CNS-13235訂定其必要成分、選擇性成分以及食品添加物、應含之營養素、最低限量、最高限量、以及指引上限,並且每季接受抽查。

圖片來源:富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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