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吳阿姨出遊不慎踩空跌倒傷及腰椎,送醫經X光攝影、核磁共振檢查後確診是脊椎壓迫性骨折,必須穿戴護腰做保守性治療。她經DXA雙能量X光吸收儀檢查骨密度,發現骨質密度T值為-2.8,確診為低能量創傷型的骨鬆性骨折,醫師建議使用骨鬆藥物,避免骨質繼續流失。她的骨鬆症狀符合健保給付藥物的條件,於是開始每半年注射一次骨鬆藥,但她的好友張阿姨骨質密度T值同為-2.8,使用骨鬆藥卻要自費,為何有此差異?
現行健保制度,對於骨鬆藥物的給付,是有條件限制的輔助作法,無法雨露均霑,即使符合健保給付,也會依據骨質疏鬆T值及有幾處骨折現況開立藥物處方。
長庚大學醫學系教授、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脊椎科主任蔡宗廷指出,目前檢測骨質疏鬆T值的儀器分為「足跟定量超音波儀器(QUS)及「雙能量X光吸收儀(DXA)」,超音波儀器通常是社區篩檢或健檢時使用,由於佐證資料之診斷標準尚未建立共識,只能當作初步篩檢工具;能夠精準判讀骨質密度,且能做為健保給付依據的是「雙能量X光吸收儀」,必須至醫院檢查,若T值<-2.5,又符合健保規定,則可以健保給付治療骨質疏鬆。
成功大學附設醫院骨科部主治醫師戴大為說明,目前健保給付骨鬆治療藥物有以下條件:
健保給付「減少骨質流失藥物」的條件
條件1:骨質密度T值≤-2.5,外加一處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
條件2:骨質密度T值介於-1到-2.5之間,須2處(含)以上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
如此才能獲得健保給付的減少骨質流失藥物(包含保骼麗、福善美、骨力強、骨維壯、鈣穩等)。如果不符合條件,骨鬆病人需自費使用此類藥物。
案例解析
60歲的吳阿姨確診為第一腰椎壓迫性骨折,且骨密度T值為-2.8,符合健保給付抑制骨質流失用藥的條件,所以醫師可開立福善美、骨力強、鈣穩、保骼麗等健保藥物,最後吳阿姨決定使用保骼麗皮下注射針劑,每半年回診施打一次。
張阿姨骨質密度T值同為-2.8,但因沒有壓迫性骨折,所以健保不會給付骨鬆藥物,需自費使用。
健保給付「增加骨質生成或促進新骨生成藥物」的條件
條件:骨質密度T值≤-3,2處(含)以上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且需先健保或自費使用俗稱第一線的「減少骨質流失藥物」有不良反應,或使用滿1年以上又發生新骨折
如此才能使用俗稱第二線的健保用藥,包含增加骨質生成的骨穩、艾歐骨得、益穩挺等。如果不符合條件,骨鬆病人需自費使用此類藥物。
圖片來源:富爾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