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相愛容易相處難!」當你準備和另一半同住一個屋簷下,一定很期待每天甜蜜的情侶生活,只不過相處並不是件簡單的事,建議不要匆匆地搬進去住,最好先針對以下事情取得共識。因為假如兩人在這些生活瑣事中沒有共識,感情很容易就會在小小的摩擦、爭吵中,漸漸消磨。
答應同居
事先須溝通
花蓮秘密花園心理諮商所、曾任矯正署花蓮監獄家暴暨性侵害身心治療心理師葉建君表示,同居前最好先針對以下3件事取得共識:
1. 性關係
性的價值觀必須放在前面考量,同居很難避免性的接觸,你真的準備好面對這些了嗎?若你不容許婚前性行為,應先思考該如何和另一半協調。假如可以發生性關係,是否約定每一次都做好安全措施?萬一沒有共識,在燈光美氣氛佳的時候出了差錯,到時候對彼此的傷害會更深。因此,務必協調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延伸閱讀:無性婚姻,幸福能撐多久?)
2. 開銷與所有物
無論是租房子的錢、水電費、煮飯或外食的費用,各種生活上的開銷,像是購買生活用品、家具等等,都必須事前溝通清楚,是要各付各、平均分攤、還是按照兩人薪資的比例分配,這些都需要一一檢視,達成共識,才能避免同居後,因這些生活開銷發生爭執。
3. 家事
兩人平時都很忙碌,堆滿的衣服誰來洗、曬、收納?衣服怎麼摺?地板多久掃一次、拖一次?垃圾怎麼分工倒?或是小倆口養了一隻狗當寵物,萬一狗隨地大小便,怎麼處理?誰處理?飼料的費用?遛狗的頻率?……都值得先一一討論。每個人的生活習慣、對環境的忍受度都不同,從中包容異己,協調出一個兩人都可以接受的模式,往後遇上家事分工的問題,就不會怨懟。(延伸閱讀:如何說服不做家事的先生,一起幫忙?)
溝通時,都務必對彼此「坦誠」,不要把期望悶在心理讓對方猜。當意見不同時,也不要進行人身攻擊、不要批評,要能夠尊重對方的底線,雙方彈性的協調出兩人都能舒服接受的方式。
同居後發現雙方不適合
怎麼和平分開?
同居後,若發現對方不太能控制情緒、經常有言語刺激、一哭二鬧三上吊、有暴力或自殘的傾向,該怎麼「安全」地與對方分開?葉建君提醒,伴侶之間要有一定的成熟度,才有機會「和平分手」;如果對方有權力控制或傷害性的行為時,「人身安全」是第一個要考量的,建議作法如下:
1. 讓身邊的人知道
當事人要先思考,遇到危險時怎麼求救,或是怎麼逃離。先想好不安全的時候,誰可以幫助自己,務必找到這樣的人,千萬不要單槍匹馬赴約談分手,讓自己陷入危險。可讓信任的親友或師長知道此事,並和對方討論,如果碰到危急的狀況時,該怎保護自己。
2. 找外部資源求助
當遇到親密關係暴力時,可直撥家暴專線113,或是各縣市政府均設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有專人可提供協助。(延伸閱讀:法律如何幫助我,離開恐怖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