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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聰明醫療 治療與用藥 想申請病歷,該如何讓過程更順利,避免破壞醫病關係?

想申請病歷,該如何讓過程更順利,避免破壞醫病關係?

出處/ 2005年6月號/第228期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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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請病歷,該如何讓過程更順利,避免破壞醫病關係?

你是否有過為了申請病歷,在醫院四處奔走,甚至被拒絕的經驗?台灣民眾申請病歷比在國外要困難許多,醫師與病人間亦有錯誤認知。其實,一份詳細的病歷,不僅保障權益,更確保健康,怎麼簡化申請手續,讓資訊更公開?看看專家的建議。

「病人真的可以申請病歷嗎?」、「如果醫生不願意給,我還要堅持下去嗎,會不會因此而影響醫病關係?」…。每隔一陣子,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就會接到民眾打來的詢問電話,話筒那端傳來一連串疑問,語氣裡透露懷疑與擔憂,不少人總認為病人應該申請不到自身病歷,總是擔心申請病歷,會成為醫師眼中不受歡迎的「trouble case」,破壞日後的醫病關係。

民眾的疑慮與擔憂並非沒有原因,根據醫改會之前進行的「明查暗訪」發現,有1/3的調查志工拿不到自己的全本病歷,而多數醫院會要求病患得先經過掛號、候診、醫師同意、病歷室影印等四個程序,才能順利拿到全本病歷,過程既繁雜又費時。

資訊不透明
申請病歷大不易

醫改會辦公室主任劉素芬表示,根據之前的調查發現,「病歷」是民眾心中最想得知的醫療資料。為瞭解國內申請病歷的難易度究竟如何,醫改會去年委請14位志工,實地前往國內15家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申請自己的全本病歷,同時也以電話查詢方式,向全台23家醫學中心與80家區域醫院,詢問該如何申請自己的全本病歷。

沒想到,調查發現民眾想要申請全本病歷,並沒有想像中容易。因為實地訪查的志工中,有1/3拿不到病歷,2位志工表示醫師以「你看不懂病歷,不需要拿」的理由來拒絕,有3位志工在事後發現醫院沒有給與完整病歷,而是以檢驗報告來代替。

同時,電話調查結果發現,幾乎所有醫院都規定民眾拿病歷時需經過醫師同意,有96%的醫學中心及80%的區域醫院要求民眾得經過「掛號」、「候診」、「經醫師同意」、「病歷室影印」等四道程序,才能順利拿到病歷,可說是「關卡重重」。

此外,申請過程受到醫護人員的質疑目光,更讓志工感到不自在。劉素芬以志工麗美(化名)的經驗為例,表示麗美近幾年都讓同家醫院、同個醫生看診,長期以來與醫生建立不錯的醫病關係,原以為醫生會欣然同意讓她申請病歷,沒想到話一出口,醫生就一直詢問申請原因,「關切」的眼神與語氣,讓她很擔心自己會成為醫生眼中的難搞病人,打壞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醫病關係,逼不得已只好妥協,不再堅持申請病歷。

不只是她,好幾位志工亦向劉素芬反映,醫生聽到他們想申請病歷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先問為什麼,甚至懷疑是不是病患對於醫療過程有所不滿?醫生的質疑,讓志工感到緊張不安,只能一再解釋自己並非要打醫療官司。

他山之石
國外程序方便又省時

這樣的調查過程與結果讓醫改會大感疑惑,不懂民眾申請自身病歷,為何如此困難!因為比起台灣,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其他國家,申請過程可就方便多了。

劉素芬曾上網連結這些國家的醫療院所網站,她發現,在病歷室的網頁上皆已提供申請病歷的流程與表格,民眾只要按表填妥就能申請,相當簡便;反觀國內,民眾不但得經過冗長程序才「可能」拿得到病歷,連申請病歷的費用,各醫療醫院亦不相同,讓民眾無所適從,甚至為印病歷花上大把銀子。

「如果只是申請病歷,為何也要像門診病人一樣排隊掛號、候診,多此一舉?」劉素芬表示,醫療法已明文規定民眾有權申請病歷,但醫院的層層關卡卻讓法規形同虛設,因此,醫改會主張政府當局與醫療院所應廢除「掛號」、「候診」、「取得醫師同意」等規定,才不會讓病歷申請過程如同一場病患與醫生間的拉鋸戰。

善用法律賦予的權利 

劉素芬強調,申請病歷並非不信任醫師,醫生不必為了病歷,把醫病關係弄得緊張兮兮。一份內容完整的病歷,不只便利病患,亦可保護醫事人員,而病歷資訊的流通與透明,也有助於醫療體系共同發揮監督力量,避免不肖醫師造假或浮報健保費用,提升製作病歷的品質;對於病患來說,一份撰寫完整的病歷,不但可以幫助自己更瞭解健康情況,萬一未來發生醫療糾紛,也能成為保護自己的最佳證據,讓法官藉由白紙黑字的詳細紀錄,做出最公正的判斷。

對於醫改會的調查,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病歷申請屬於行政程序,不需要經過門診掛號、醫生同意等步驟,而且93年4月28日公布修改的醫療法第71、74條法規,已明文規定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病人申請病歷;同時當病人有轉診或轉院需求時,亦可商洽原診治醫療院所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以協助診療。

為避免醫院對於病歷申請費用「隨意喊價」與申請時間「蓄意拖延」,衛生署也於去年8月定出明確規範,申請紙本病歷的基本行政費用不得超過200元、每頁病歷影印費不得超過5元;醫院提供全本病歷的時間最遲不能超過14天、檢驗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天等規定,以免讓病患陷入漫長的等待。

萬一病患在申請病歷時,遇到醫院拖延或拒絕的情況,不用擔心求助無門。薛瑞元表示,病患可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如衛生局等單位)投訴,以保障自身權益。主管機關則可依據醫療法第102條規定,針對違反的醫療機構,處以新臺幣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鍰,並命令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者,將按次連續處罰。

擁有健康紀錄表
做身體的主人  
 

不過,儘管法規明文保障病患權利,仍有醫療院所作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因應措施,讓醫療法陷入有名無實的窘況,如此看來,想讓病歷申請真正達到「便利於民」,恐怕不是借助法律就可一針見效。

對此,薛瑞元坦言,長年以來,國內不少醫生或民眾對於病歷都存有錯誤觀念,認為只有打醫療官司時,才會需要申請病歷,作為法庭的訴訟證據。這樣的觀念,造成醫生的防衛意識提高,以為病人是為了打官司才申請病歷,而忍不住再三詢問病患申請的原因。因此,如何建立醫生與病患對於病歷的正確認知,也成了能否讓病歷申請過程「暢通無阻」的關鍵之一。

「病歷就像是一個人的健康紀錄表,幫助我們更瞭解身體情況。」薛瑞元表示,隨著時代進步,國人的健康意識也要與時俱進,不能像過去全憑醫生處置,自己的身體自己更要關心,透過每一次的診療病歷,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做身體的主人。此外,衛生署近年亦積極推動家庭醫師照護制度,希望讓民眾擁有自己的家庭醫師,也讓未來的新生兒從出生那一刻起,就擁有每個時期的健康紀錄表,發揮病歷應有的功能 。

氣和辭婉取病歷

除了作為每個人的健康紀錄外,病歷資訊流通與透明也有助於減少醫療資源浪費,免去病患重複檢查的麻煩。薛瑞元指出,身處忙碌的現代社會,不少人患有多重疾病,需要轉診到其他科別診療,對病患來說,若能提供自己過去的病歷紀錄,可以幫助轉診醫師瞭解病情,也不用再花時間重複已做過的檢查,更可節省不少醫療資源。 

一般人除了因轉診或醫療官司需要申請病歷外,劉素芬也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時,最好能把病歷帶在身邊,病歷上註明自己過去的病史發展,以及對哪些藥物過敏等診療資訊,以幫助國外醫師看診時做出最佳診斷。此外,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病人,最好也能申請一份病歷紀錄,掌握病情的變化。

另外,劉素芬也提供民眾申請病歷時,如何與醫生「打交道」的小技巧。她提醒民眾要記得保持良好態度,讓自己理直氣「和」、義正辭「婉」,先對醫生「動之以情」,理性表達申請病歷的用意,若醫生回答病患不能拿病歷,則可繼續「說之以理」,告訴醫生法律明文規定病患有權拿病歷,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增加申請病歷的成功機會。

病歷電子化
健康隨身行

除了透過法律約束,及建立正確的病歷認知,讓申請過程更流暢外,薛瑞元指出,衛生署也開始規劃並逐步推動「電子化病歷」,來加強病歷管理與交流、簡化醫療流程,也讓民眾申請病歷時更方便省時。

對於衛生當局簡化病歷申請流程的立意,台大醫院病歷室主任吳寬墩表示樂見其成,認為醫院有責任提供病患更多方便,因此,台大醫院在幾年前就已經取消掛號、候診等申請流程,以縮短民眾申請的時間與手續。目前台大平均每天約有80件申請病歷的案數,比例不算特別高。

雖然已簡化病歷申請流程,但對於保存400、500萬份紙本病歷的台大醫院來說,管理病歷並不容易。吳寬墩說,光是為了管理這些數量可觀又重要的「健康紀錄」,台大醫院投注了約130名行政人力,其中約1/4都是負責幫助病患找尋病歷。為使病歷管理更有系統,台大在3年前開始規劃電子化病歷架構,希望在這2、3年內可以推動電子化病歷上路。

吳寬墩進一步說明,對醫療體系而言,電子化病歷除了具有節省人力與病歷存放空間的好處外,對醫生而言,也有助於診療時瞭解病患過去的病史發展,以及近期的看診紀錄,讓醫生可以更謹慎地用藥,避免開出與其他疾病藥物相互排斥的藥方,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與醫療品質。

電子化病歷已成為必然的趨勢,但吳寬墩亦不諱言,雖然電子化病歷比紙本病歷更便於管理,但由於電腦駭客盛行,必須更謹慎與注意網路的安全性,才能避免駭客入侵,造成病患的隱私外流。

隨著保健意識抬頭,病歷扮演的角色也益加重要。如何讓民眾申請病歷更方便,不只是政府當局、醫療體系應致力的方向,也是社會大眾要一起努力的目標,當民眾都能善用病歷,來幫助自己做身體的主人時,「病歷」也就不再只是「病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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