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組織關節疼痛時,吃非類固醇抗發炎藥、注射類固醇、打玻尿酸……這三種方法哪一種最適合呢?有副作用嗎?讓專家為你解析。
42歲的志明和好友一起參加21公里半馬路跑。比賽當天,志明跑了十幾公里感到膝蓋疼痛。比賽後,志明膝蓋痛的症狀持續2個月還好不了,醫師照X光,發現他的膝蓋軟骨磨損,建議他暫時不要再跑步。離開醫院後他想起媽媽退化性關節炎,注射玻尿酸後,疼痛獲得緩解,懊惱剛剛忘了問醫師,能否注射玻尿酸,幫助關節潤滑,緩解疼痛……
65歲的李媽媽,最近做家事總覺得手不能抬高,和好友一起去打高爾夫球,手舉到一個角度,就疼痛不已,她懷疑是五十肩,鄰居告訴她可以請醫師打一針類固醇,疼痛就能明顯消除,她半信半疑,準備下周看診時,問醫師這療法真有這麼神奇嗎……
不管是運動傷害,或是退化性病變,例如五十肩、退化性關節炎,疼痛的緩解常是病人就醫時的主要訴求,到底醫師所開立的消炎止痛藥、類固醇、玻尿酸,為何能緩解疼痛?接受這些療法又要注意什麼,請醫師為您解答。
非類固醇抗發炎藥
最多吃前3天
當肌肉、關節等組織疼痛時,醫師通常開的消炎止痛藥是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台灣運動醫學會理事長、林口長庚醫院骨科部外傷骨科主任葉文凌指出,開非類固醇抗發炎藥主要目的是消炎,止痛只是附屬作用。開藥的時機,是受傷第一天給予,讓發炎反應盡快下降。
葉文凌醫師提醒,非類固醇抗發炎藥最多吃3天,因這類藥物雖會抑制發炎反應,也會抑制傷口癒合,所以建議3天後就不再吃。有些人服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藥會造成胃痛,這是因這類藥物會破壞腸胃道黏膜完整性,可能造成胃或十二指腸潰瘍。另外,這類藥物會抑制血小板凝集,可能身體有其他傷口時,增加出血危險性。
有些人服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藥會出現過敏,例如蕁麻疹、紅斑、氣喘等,長期服用可能引起腎毒性,不過運動傷害通常只服用3天,不須擔心傷腎問題。若有胃潰瘍、腎臟、心血管疾病或中風危險性的病患,就醫時要告訴醫師自己的病史。服藥後,若出現皮疹、黑便等症狀,應停藥並盡快就醫。
葉文凌醫師強調,受傷一定要先找原因,而非馬上去吃消炎藥,因為吃消炎藥會抑制疼痛,人忽略了疼痛訊息,反而可能讓傷害擴大。所以他並不主張運動選手口服消炎藥,一方面不太需要,另一方面避免成分影響藥檢。
打類固醇應注意
注射部位和注射頻率
當肌肉、韌帶、肌腱等軟組織受傷,有時醫師會注射類固醇,類固醇具有顯著消炎效果,主用於緩解慢性發炎,注射後,症狀一般會迅速緩解。葉文凌醫師指出,少量注射類固醇至患部周圍組織,以降低發炎、疼痛反應,對組織沒有傷害,但要注意施打部位,如果類固醇多次注射到肌腱,會造成肌腱組織變碎,不太能受力;最禁忌是打在骨骼與肌肉交接處,稱為「肌腱骨骼複合體」的地方,若類固醇經常施打至此處,易造成肌腱斷裂。
多次擔任中華亞、奧運代表團隊醫的復健科醫師周適偉指出,臨床上運動傷害,他很少打到類固醇,因為運動傷害時,在運動專科醫師指導下,做適當的物理治療和運動強化訓練,或其他較無禁忌症的注射藥物,大部分都能恢復到理想水準,需要打類固醇的機會相當低。葉文凌醫師提醒,太頻繁的施打類固醇,會抑制免疫修復反應,讓膠原蛋白變脆。所以,類固醇不是不好,但要注意打的人是誰,以及施打部位及頻率。
不論是運動傷害,或退化性關節炎、五十肩等退化病變,施打類固醇消炎止痛的頻率以3個月為1期,一般治療默契是,同一部位施打,3個月內不得超過3次,1年不能超過5次,但這說法在醫界還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