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多以為遺產稅是身價千萬的人才會有的煩惱,殊不知,只要符合遺產淨額67萬元,就可能被課遺產稅,所以,趕快拿起計算機,算算家裡的總資產,好好提早規劃,找出節稅管道,以免留給子女萬萬稅!在台灣,很多人以為自己身價不到千萬元,不會有遺產稅問題,事實上,符合遺產稅處理的人真不少,如果身後留下遺產淨值超過67萬元,就達到遺產淨額最低限度,須繳交2%的遺產稅1萬 3400元,投入稅務領域幾10年的稅務專家劉美華表示,想避免子女未來繳過多遺產稅,就要善用生前「贈與稅」!
節稅法寶1
善用每年111萬元的免稅額
95年起,每人每年有111萬元的免稅額,換句話說,父母每年各有111萬元可贈與孩子,不需繳交贈與稅,這也是很多人常用的節稅手法,因此,為避免遺產被大量課稅,父母可在意識「時候到了」,逐年給孩子每年共222萬元的現金,也有父母為縮短贈與時間,選擇每兩年為單位,在年底和次年初,分兩次辦理贈與。
她解釋,贈與稅的要點為:
1.在「死亡前2年前」贈與。若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特定親屬,全部要當成遺產計算。
例如:甲先生在97.4.20過世,贈與要在95.4.19前完成。
2.法律規定,凡是「無償」給予他人財物,就屬贈與行為。
例如:有位企業家幫小孩繳5400萬元貸款,因沒申報贈與稅,被國稅局重罰近 2000萬元,雖然他辯稱沒有把控制權給小孩,也沒有免除他法定義務等理由,但法律一概不承認,仍被重罰,所以,如果民眾有贈與行為,一年超過111萬元,記得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
另外,稅法中有一個重要規定,即死亡前2年內,曾將財產贈與給他人,卻沒有申報的話,贈與稅也將加罰一倍。
Tip
父母每人一年可贈予孩子111萬,總計夫妻當年可贈予孩子共222萬。
要在死亡前2年之前贈與。
每年若贈與超過111萬元,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節稅法寶2
善用夫妻財產轉移免稅的優惠
「夫妻間財產移轉不需課稅。」維琳保險經紀公司業務副總經理劉家昌表示,民國84年開始,夫妻間的財產贈與不必繳交贈與稅,若夫妻想有效節稅,可先試算財產多寡,若其中一方的財產較少,先行財產贈與分配、分散財產,避免未來被課徵較多遺產稅。
另外,生前有計畫地將部分財產轉移給太太,在過世前2年前,孩子每年可從父母那裡取得共222萬元的贈與,這些贈與不須繳納贈與稅,還能免除遺產稅。
他提醒,夫妻互相贈與仍有限制,丈夫現在得了癌症,把財產都贈與妻子,但丈夫活不過2年,這財產仍得課遺產稅。他建議,「若死者生前的財產比配偶多,配偶可運用『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以減少遺產稅」,他舉企業家溫世仁的案例,因溫世仁突然身故,他的妻子及時採取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否則,須繳交更高遺產稅。要注意的是,如果妻子名下財產比丈夫多,就無法要求差額分配請求權。
Tip
夫妻生前互相贈與,免課稅,且因分散財產,可減少未來被課徵的遺產稅。
夫妻間的互相贈與,若在「死亡前2年內」進行,仍要課遺產稅。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名下財產過多,另一方可申請「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以減少遺產稅。
節稅法寶3
善用生前投保規劃
劉美華指出,「最低稅負制實施後,保險的負稅額度是3000萬元,免課遺產稅,但超過部分須課綜合所得稅。」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單上指定的身故受益人領取的人壽保險金在3000萬元內,不計入遺產總額。
因此,事先將少部分的資產變現,投保高額的人壽保險,將遺產總額減低,需繳納遺產稅也會降低,且當事人死亡後,子女可運用領取的死亡保險金支付開銷。一般來說,父母是要保人(給付保險金的人),子女為受益人,父母想節省遺產稅,一定要在保險契約書中,指定將繼承的人(如子女)為受益人。
劉家昌也教讀者一個小撇步,若最終考慮將所有財產移轉給子女,應把子女列為第一順位的受益人,其次再指定配偶,萬一父母不幸發生意外,保險金可直接免稅移轉給子女,不必再經由配偶給子女,占用贈與稅的免稅額。
此外,想為子女購買年金保險,當年度為子女繳納的保險費,亦不能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1萬元的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