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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專欄 劉嘉逸 憂鬱症的心理治療,怎麼做?

憂鬱症的心理治療,怎麼做?

出處/ 2010年4月號/第2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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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的心理治療,怎麼做?

A小姐,罹患「重鬱症」。醫師覺得她有負面思考傾向,除開立抗憂鬱藥治療,亦建議A小姐接受心理治療。A小姐對藥物能接受,卻對心理治療有疑慮。「醫師或心理師跟我談談就會好嗎?」她問。
    
憂鬱症治療的一般原則為:輕症,心理社會處遇優先;重症,生物治療優先。


心理社會處遇在「非專業」方面,包括環境改變、減輕壓力、多做快樂的事、正向思考、規律運動、正常做息等。專業的心理社會處遇即「心理諮商(counseling)」或「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都是以談話方式來協助個案。有人認為兩者有「深淺度」的意涵,筆者則不贊同,應只是不同專業的不同稱呼罷了!大致上,醫療人員較常說「治療」,因而臨床心理師、精神科護理師及精神科醫師習慣說「心理治療」;社工師及諮商心理師習慣說「心理諮商」。


心理治療門派多達兩三百種,依理論或做法分派。近年來,以實証為基礎,科學家認為對憂鬱症確定有效的是:


1.    問題導向治療:主要在幫助個案找出影響其情緒的主要問題,並協助他發展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2.    認知行為治療:協助個案自我覺察其負面思考,並發展出正向、有彈性的想法。 


3.    人際取向治療:探討並改善個案的人際關係,學習社交技巧,增進溝通能力。減少人際互動不良產生的壓力,並避免憂鬱症狀引發的人際障礙。


心理治療通常每週一次(節),每次60~90分鐘 ,進行12~20次。當然治療師會依個案病情及實際狀況彈性調整時間及療程。


以上三種心理治療已被收錄於英美等國的憂鬱症治療指引中,不僅能有效改善輕度憂鬱症,對於藥物療效不佳的嚴重憂鬱症,併用心理治療也可加強療效。反過來,接受心理治療的個案,也可因併用藥物,症狀減輕,利於個案彈性思考,增強心理治療的療效。


不過,既然是「治療」,就有其專業性,個案應尋求受過完整訓練的心理治療師或精神科醫師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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