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退乳癌,哪種治療效果最好,是手術、還是放療、化療、標靶治療……接受這些治療又該注意什麼?
「癌症只有第一次有治癒的機會。」臺灣乳房醫學會祕書長及臺北榮民總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說,一旦證實罹患乳癌,選擇一個值得信賴的專業醫療團隊變得相形重要!因為專業的醫療團隊,會依據病人及腫瘤情況擬定治療計畫,只要病患全力配合,就能達到最佳療效。
曾令民醫師說,如果第一次手術沒有將腫瘤完全切除乾淨,癌細胞很容易擴散。第一次化學治療如果沒有使用有效的化療藥物與足夠劑量,不僅無法達到療效,也會增加癌症抗藥性,導致復發與增加轉移機率。對於治療還一知半解嗎?以下帶你快速了解!
Q:治療乳癌的程序如何安排?
目前治療乳癌的方式相當多元,一般以「外科手術」搭「輔助治療」(化療、放療、標靶、荷爾蒙抑制)為主流,但當腫瘤過大時,也可先用化療縮小腫瘤再進行手術,術後再進行放療降低復發率;或透過乳房保留手術與前哨淋巴切片,避免不必要的手術及後遺症。
臨床上,各種輔助療法的施行原則如下:
1. 放療(俗稱電療)與化療必須錯開,但何者為先,何者為後,或應採取「三明治療法」(化療→放療→化療),醫生會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
2. 放療與荷爾蒙療法,可同時進行,若有必要,還可加入標靶治療。
3. 化療與荷爾蒙療法,不建議同時進行。通常是化療結束後,才開始口服5年荷爾蒙抑制劑,如泰莫西芬等。
4. 標靶治療與化療可同時進行。
5. 標靶治療與荷爾蒙療法也可同時進行。
Q:為何狀況類似療法卻大不同?
多數乳癌患者在手術後,接著會展開放療、化療、荷爾蒙療法、標靶治療等輔助治療,治療的順序、化療的種類,會因體質、病況而異,但絕不會依醫生的喜好有所不同,更不是依病人的意願來決定,而是以國際間如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NCCN)的建議為重要依循,再加上各醫院研究結論進行些微調整(但差異性不大),所以不可能台美或台日有很大的差異。
曾令民醫師說,乳癌患者每年全球新增100萬例(光美國即占21萬例)、治療成績又好,加上臺灣的實證醫學與全球同步,所以幾乎每位患者都可量身打造屬於個人的治療及輔助治療計畫。
乳癌患者擔心化療過程帶來嘔吐、落髮等副作用,總希望化療能免則免,甚至認為標靶治療及荷爾蒙抑制治療比較不可怕,但為了增加存活率,究竟該採取放療、化療或標靶治療,必須考量病人的疾病特質、年齡、體力、有無其他重要疾病等項目,才能做出對病人最有利的治療計畫。
Q:乳癌手術後一定要接受放療嗎?
曾令民醫師指出,放療主要用於下列兩類患者: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患者,絕大多數要進行放療。
除非是年紀較大(55歲以上)、腫瘤小、切除安全距離大於1cm以上,其他因子也不錯(分化級數不是高級數、沒有淋巴血管浸潤、荷爾蒙接受體(ER)呈陽性、影像檢查顯示癌細胞清除得很乾淨……),許多醫療文獻正深入探討是否有必要放療。
■進行乳房全切除手術的患者,如果腫瘤大於5cm、淋巴轉移數大於等於4顆,全部要接受放療。
若1到3顆淋巴轉移,醫生會評估其他不利因子──分化是高級數的、有淋巴血管浸潤、荷爾蒙接受體(ER)呈陰性,決定是否需要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