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退乳癌,哪種治療效果最好,是手術、還是放療、化療、標靶治療……接受這些治療又該注意什麼?
「癌症只有第一次有治癒的機會。」臺灣乳房醫學會祕書長及臺北榮民總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說,一旦證實罹患乳癌,選擇一個值得信賴的專業醫療團隊變得相形重要!因為專業的醫療團隊,會依據病人及腫瘤情況擬定治療計畫,只要病患全力配合,就能達到最佳療效。
曾令民醫師說,如果第一次手術沒有將腫瘤完全切除乾淨,癌細胞很容易擴散。第一次化學治療如果沒有使用有效的化療藥物與足夠劑量,不僅無法達到療效,也會增加癌症抗藥性,導致復發與增加轉移機率。對於治療還一知半解嗎?以下帶你快速了解!
Q:治療乳癌的程序如何安排?
目前治療乳癌的方式相當多元,一般以「外科手術」搭「輔助治療」(化療、放療、標靶、荷爾蒙抑制)為主流,但當腫瘤過大時,也可先用化療縮小腫瘤再進行手術,術後再進行放療降低復發率;或透過乳房保留手術與前哨淋巴切片,避免不必要的手術及後遺症。
臨床上,各種輔助療法的施行原則如下:
1. 放療(俗稱電療)與化療必須錯開,但何者為先,何者為後,或應採取「三明治療法」(化療→放療→化療),醫生會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
2. 放療與荷爾蒙療法,可同時進行,若有必要,還可加入標靶治療。
3. 化療與荷爾蒙療法,不建議同時進行。通常是化療結束後,才開始口服5年荷爾蒙抑制劑,如泰莫西芬等。
4. 標靶治療與化療可同時進行。
5. 標靶治療與荷爾蒙療法也可同時進行。
Q:為何狀況類似療法卻大不同?
多數乳癌患者在手術後,接著會展開放療、化療、荷爾蒙療法、標靶治療等輔助治療,治療的順序、化療的種類,會因體質、病況而異,但絕不會依醫生的喜好有所不同,更不是依病人的意願來決定,而是以國際間如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NCCN)的建議為重要依循,再加上各醫院研究結論進行些微調整(但差異性不大),所以不可能台美或台日有很大的差異。
曾令民醫師說,乳癌患者每年全球新增100萬例(光美國即占21萬例)、治療成績又好,加上臺灣的實證醫學與全球同步,所以幾乎每位患者都可量身打造屬於個人的治療及輔助治療計畫。
乳癌患者擔心化療過程帶來嘔吐、落髮等副作用,總希望化療能免則免,甚至認為標靶治療及荷爾蒙抑制治療比較不可怕,但為了增加存活率,究竟該採取放療、化療或標靶治療,必須考量病人的疾病特質、年齡、體力、有無其他重要疾病等項目,才能做出對病人最有利的治療計畫。
Q:乳癌手術後一定要接受放療嗎?
曾令民醫師指出,放療主要用於下列兩類患者: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患者,絕大多數要進行放療。
除非是年紀較大(55歲以上)、腫瘤小、切除安全距離大於1cm以上,其他因子也不錯(分化級數不是高級數、沒有淋巴血管浸潤、荷爾蒙接受體(ER)呈陽性、影像檢查顯示癌細胞清除得很乾淨……),許多醫療文獻正深入探討是否有必要放療。
■進行乳房全切除手術的患者,如果腫瘤大於5cm、淋巴轉移數大於等於4顆,全部要接受放療。
若1到3顆淋巴轉移,醫生會評估其他不利因子──分化是高級數的、有淋巴血管浸潤、荷爾蒙接受體(ER)呈陰性,決定是否需要放療。
Q:什麼情況下乳癌患者需要化療?
曾令民醫師表示,傳統的療法認為,淋巴腺轉移、腫瘤大於1cm就要化療,但拜賜於於醫學進步,可更明確篩檢出復發高危險群患者,加上新藥好藥不斷開發,臨床醫學也以數據提出實證,因此新的治療概念及趨勢中,醫界正在探討淋巴結轉移患者,是否一定要給予化療等議題。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一般外科資深主治醫師余本隆也表示,醫生一般會依據乳癌患者的生活模式、狀態、年齡,及腫瘤特質、大小、有沒有淋巴移轉、荷爾蒙接受體及標靶接受體,來做對患者最好的安排,決定標靶治療、或化療、或兩者同時進行。
當決定打六次或八次化療後,醫生會依專業考量及病人情況,先給予適度的劑量,然後觀察之後的兩三星期中是否有不舒服的反應,第二次再調整成適當的劑量上,並在門診時進行即可。為體諒外縣市患者奔波勞頓,亦可安排住院。
余本隆說,為什麼化療要打那麼多次,是為了看它累積的效果,所以絕不會一次就給很大的劑量。現在的化療藥劑安全性比過去高很多,並不會出現嚴重併發症或副作用,所以就算是「過來人」的說法,也別盡信。
Q:標靶治療誰用才有效?有沒有副作用?
HER2(3+)(意指人類上皮因子接受體第2蛋白強烈陽性)、腫瘤大於1cm(或大於0.5cm)、淋巴結(+),有上述三者情況之一的患者,應進行標靶治療(賀癌平),若有淋巴轉移者,2010年起健保全部給付;若淋巴結沒有轉移,但腫瘤大於1cm或0.5cm,文獻建議應進行標靶治療,但這部分目前健保沒給付。
標靶治療的副作用很少,不會出現骨髓抑制、腸胃道不適、掉頭髮等副作用,唯一要擔心的是有些微心臟毒性,所幸這些是可逆的,只要早期發現,投以藥物,就不會對心臟形成永久性傷害。
另外,因標靶藥物本身是一種抗體,患者可能會像注射感冒疫苗般,出現類似感冒、發燒、起疹子等過敏反應,但事先投以前置用藥,可降低相關反應。
當然,標靶治療並非一勞永逸,可能出現下列兩種情況:
1. 早期腫瘤使用標靶治療及化療:為了避免癌症復發,以標靶治療進行顯微轉移的斬草除根動作,但到頭來,還是可能有一些頑強的癌細胞躲在體內某處殺不死,日後身體抵抗力不佳時,癌細胞又會跑出來趁亂坐大。
2. 第四期乳癌患者使用標靶治療:目的不在於治癒癌症,而是把癌症當成「慢性病」來治療,讓身體保持和癌細胞共存的良好狀態,使其隨時有機會接受更新的治療。
治療究竟是「有效」或「無效」,站在醫生的觀點,並非日後復發就是「無效」,只要治療期間病情有效控制,超過1年沒有復發,就算「有效」。
癌友最怕癌症復發,的確當腫瘤一再復發,身體易產生抗藥性,不過,患者仍要對治療有信心,目前有很多療法可選擇,臨床上,也見到很多胸壁復發的第四期患者,仍有機會長期存活。
Q:荷爾蒙療法是什麼?更年期後還需服用嗎?
所謂「荷爾蒙療法」其實是「荷爾蒙抑制療法」。原因是荷爾蒙受體為陽性者,應服用荷爾蒙抑制劑,以免乳癌復發。
更年期婦女雖無月經,但因腎上腺素會分泌雄激素,而雄激素會因體內環胺酶而轉化成雌激素,所以婦女在更年期後,體內仍會產生雌激素,只是量比較少。
因此,不論婦女是否停經,只要荷爾蒙受體是陽性的,一般說來,醫生會建議早期乳癌患者吃5至10年的荷爾蒙抑制劑泰莫西芬(tamoxifen),或前段吃泰莫西芬,後段換成吃環胺酶抑制劑。而且10年未必是最終答案,有可能吃更久。
所幸荷爾蒙抑制劑的副作用不太多,環胺酶抑制劑的副作用稍多,但只要多補充維他命D和鈣,就可減少關節痛、骨鬆、心血管疾病等副作用。
Q:乳癌患者會因負擔不起自費藥物而放棄治療嗎?
絕對不可能。因為臺灣的健保已是全球最佳的醫療保險系統,幾乎絕大多數的抗癌藥物健保都有給付,只有少數晚期癌症藥物(如癌思停)健保不給付,所以不光是乳癌,幾乎所有癌症患者都能獲得完整的治療。
包括,界定條件較嚴的太平洋紫衫醇,規定必須淋巴有轉移,同時荷爾蒙接受體呈陰性才給付;較不具心臟毒性副作用、較不會掉髮的微脂體小紅莓(改良型小紅莓),第四期乳癌患者、心臟有疑慮的情況下,亦可給付。
只有某些個案如:淋巴沒有轉移、HER2呈陽性表現、腫瘤大於1cm,文獻雖指出:施打歐洲紫杉醇有助於避免復發,這一塊健保沒有給付,但若淋巴發現有轉移,或三陰性體質患者,則所有化療藥物都給付。
感謝曾令民醫師、余本隆醫師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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