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2017年全台平均每一千對夫妻,就有2.31對離婚,創下五年來新高。當聽到一對有小孩的夫妻離婚時,大部分的人第一個反應都是:「孩子跟誰?」倘若這對夫妻生了兩個孩子,通常都會為了「公平」起見,而協議一人一個監護權。但專家指出,相較於將手足分開照顧,有手足相伴的孩子往往能較快從父母離異、家庭破碎的裂痕中走出。
從父母開始進入爭吵階段,孩子就已經可以敏感的察覺到家庭氣氛的微妙變化!長期專攻兒童青少年領域的臨床心理師王意中提到,許多孩子在面臨父母爭吵、甚至離婚時,常會自責是因為自己不乖或功課不好,才會導致父母吵架、離婚,尤其現在許多夫妻常因對子女的教養問題意見不同而爭執,更會讓孩子堅定,「如果我聽話一點,爸媽就不會吵架和離婚了!」
大人的衝突矛盾
小孩其實比誰都懂
許多家長常誤以為孩子還小不懂,所以會在子女面前大聲爭辯、惡言相向,但事實上,研究指出,孩子早在1.5~2歲時,就已經有能力理解、並嘗試著練習表達情緒經驗;4~5歲的兒童已可正確地從他人所表現出的肢體動作,推論對方是開心、生氣或難過,並能理解他人目前的情緒;6~9歲的孩子則能進一步懂得一個人可以同時經歷不同的情緒,他們甚至能整合臉部表情、行為和情境線索,來推測這些線索所顯示的情緒。
換句話說,大人以為小孩不懂,其實孩子比誰都清楚,知道父母關係不好,可能會離婚,但同時又仍不停地安慰自己,想像父母會有再合好的一天。王意中強調,年齡越小的孩子越難克服父母離婚造成的心理衝擊,也愈容易對父母的離異產生罪惡感。
除了自責、難過等負面情緒以外,部分的孩子在父母吵吵鬧鬧、協議離婚時,會生氣父母怎麼可以如此無理地傷害彼此,並且責怪、怨懟他們把自己無端捲入。無論是哪一種情緒,都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別打著「尊重」的旗幟
將負面情緒轉移到孩子身上
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也無法阻止父母離婚。王意中補充,許多大人在協議離婚時,常會詢問孩子:「爸爸、媽媽分開後,你要跟誰?」以為這樣是在尊重孩子的意願,不過,若大人肯聽孩子的意見,相信大部分的小孩都會說:「我要爸爸,也要媽媽。」強迫他們在這中間做出取捨,有點強人所難。「因為大多數的孩子會覺得,『如果自己選了爸爸,會對不起媽媽;選了媽媽,又覺得爸爸很可憐。』而在兩者之間擺盪、煩惱不已。看似讓孩子共同參與討論,實際上卻是變相的把情緒壓力轉移到孩子身上,畢竟不論選哪一個都不是孩子最想要的答案,孩子只能毫無選擇、被動地接受父母離婚的結果。」
如果夫妻兩人已決議離婚,該如何將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呢?王意中強調,讓孩子持續感受父母對自己不變的關愛,是影響孩子未來適應破碎家庭的關鍵因素。正如前面所述,在沒有父母的澄清下,很多孩子會將父母離婚的導火線歸咎於自己,擔心因為自己的不好,導致父母的離開以及不再保持關係的維繫,這樣的猜測與心結若無法得到父母的解釋,許多孩子將一直被困住。
所以,家長應該讓孩子共同參與討論,不過,不是討論監護權該歸誰,而是讓孩子可以清楚知道父母離婚不是因為自己,而是因為夫妻兩人有某些無法抗拒的因素,才無法繼續生活。同時,溫和且堅定地和孩子說:「就算爸媽分開,還是會像以前一樣關心你,對你的愛也不會少。」讓孩子明白,婚姻關係的破裂不代表親子關係的結束。
一人照顧一個孩子比較好?
錯!拆散手足的後果,比你想的還要嚴重
倘若夫妻生了一個以上的孩子,王意中也建議「不要拆散手足」!他解釋,離婚對子女的傷害在於被迫改變原本的生活模式,而離婚之後將對現況的變動性壓到最低,對孩子而言是比較好的。手足若在一起生活,至少彼此心中有個伴,可以對話、互動、分享心事,可以提供離婚子女最需要的情感支持。這也是為何實證研究會顯示,如果有同樣來自離婚家庭的小孩互吐心事、彼此慰藉,通常較能正向且積極地因應新的處境。
有的時候父母雙方礙於對彼此的負面情緒未減,會刻意藉由孩子打聽對方的情報,王意中不建議這樣做。如果家長希望把某些消息轉達給另一方,或者需要共同作出某個決定,應該直接見面談,而不是讓孩子被迫擔任傳聲筒的角色。況且,父母也不該將太多離婚細節告訴孩子,包括贍養費,更不要向孩子追問另一方的生活細節,否則容易讓孩子覺得說出來是背叛對方。
假如夫妻兩人決定共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那雙方就該有共識孩子不可避免地會花時間與另一位家長定期共處。千萬不要對孩子說,當他與前妻(夫)共處時,自己有多孤獨,王意中提醒,「許多父母擁有共同監護權的離婚子女常會在與離異的家長開心相處時,覺得自己當下開心的情緒是不對的,甚至覺得自己這樣的情緒是在背叛父母另一方,建議家長在子女去找另一方前,告訴他們,什麼都不要多想,只要放鬆享受和爸爸(媽媽)相處的時光,快樂地玩。」
孩子們無不希望父母可以和睦相處,即使父母離婚了,還是盼望能夠體驗爸媽永遠的關愛。所以,身為大人的父母應該要記住,雖然離婚了,但他們的孩子沒有、也不該被分割。